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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物大宗用户注册协议》 第一章 释义与相关约定 第一条善物商城的定义及服务范围。 善物商城企业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系由山东省鲁北煤炭配送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创建,向生产商、经销商、仓储、加工、终端用户等提供全面网上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提供的服务包括现货销售、现货采购、信息发布、销售专区、商情资讯等服务。 在甲方平台,乙、丙双方可以实现现货采购销售。乙、丙方在熟知甲方《善物商城企业购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注册为平台会员,并享有“免费建立商铺”、“在线查询订单状态”、“在线查询资金状态”等平台提供的会员服务。 第二条 善物商城现货销售流程。 1、丙方在平台中乙方商铺中选购产品,产品选购结束后在线下订单。 2、订单经平台确认后丙方付款至乙方在甲方银行主账户中预留的附属账户。 3、资金经甲方查询到位后,甲方通知乙方发货并在平台订单中进行“发货”。 4、丙方在收到订单货物后向甲方提供货物收货证明,甲方在平台订单中进行“确认收货”操作。 5、乙方可在平台对状态为“确认收货”的订单资金提出提现申请,经甲方确认后资金自动划转到乙方在甲方预留的“提现账户”中。 6、线上流程结束,线下乙方为丙方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章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平台会员用户乙方、丙方在平台注册、平台使用过程中提供自身资质证明等必要的资料,以供甲方及甲方合作银行进行查验等工作。 2、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平台相关规则的会员用户做出销户处理。 3、甲方平台采用符合国际信息准则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信息。这些措施包括技术和程序上的步骤,可防止用户的数据被误用、非法访问、泄露、丢失、更改或破坏。 4、甲方有义务保障丙方在交易过程中,确认收货前的资金安全。 5、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正常提出“提现申请”时对乙方资金提现及时进行确认操作。 6、甲方严格按乙方必填项进行出库,只要满足必填项任一项都视同完成任务。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注册成为甲方平台会员用户后,有权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商铺服务”、“在线资金查询”、“在线订单查询”等甲方平台会员服务。 2、乙方须接受并认可《善物商城企业购服务协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平台运营中如第二章第一条1中所述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乙方在平台上提供的文字,印鉴、产品等相关图片及影像资料和乙方在网站上所做操作,均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未按照平台要求三天内或者一定期限内进行电子盖章的单据,超过期限系统将自动确认并电子盖章,均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预约出库按照总数或者分类进行预约,甲方可自行按照实际货物进行装卸,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预约出入库选择免预约入园审核,则乙方承运车辆一律免乙方审批入园,因该权利的放弃所产生的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注册成为甲方平台会员用户后,有权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商铺服务”、“在线资金查询”、“在线订单查询”等甲方平台会员服务。 2、丙方须接受并认可《善物商城企业购服务协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平台运营中如第二章第一条1中所述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丙方在平台上提供的文字,印鉴、产品等相关图片及影像资料和丙方在网站上所做操作,均为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免责条款 甲乙丙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指令及非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责任所导致的通讯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迟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两方,并根据另两方的请求提供相应的官方证明。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后,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并及时地将处理方案告知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方。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或两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其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享有依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保密信息 三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获知的另两方资料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三方保密的事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均不得向除另两方外的第三方披露或公开,也不得用于除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用途,三方对保密期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应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一条在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差错、事故和案件,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二条有关本协议的任何疑问,甲、乙、丙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和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三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协议的生效、修订和终止 第八章 附则 一、权利 1、权利 二、义务 1、甲方平台采用符合国际信息准则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信息。这些措施包括技术和程序上的步骤,可防止用户的数据被误用、非法访问、泄露、丢失、更改或破坏。 2、甲方 银企直联的交易方式和安全。 银企直联采用数字签名交易方式, 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为乙方办理银行业务的合法有效印鉴。 甲方发放的CA证书是乙方发送电子指令时,甲方用以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CA证书密码由乙方自行设置并保管。甲、乙、丙三方均认可在银企直联中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一条 银企直联服务收费。乙方应按照甲方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并在此授权甲方从乙方指定账户中主动扣收。具体收费依据甲方公布的标准执行。 乙方签署本协议并使用银企直联的行为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现行的收费标准。同时,甲方有权通过网站、营业网点或媒体等任何一种公告方式公告其收费标准的变更。乙方在公告发布后仍然使用甲方银企直联服务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公告的变更标准。 第二条 乙方发出电子指令后,如发现因自身原因造成指令未能正确交易,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并告知乙方调查结果;如乙方接收到甲方执行其电子指令的结果信息不明、乱码、不完整,应当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之日起的三个银行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十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告知乙方。电子指令一经发出,乙方即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指令。 第三条 甲、乙、丙三方应指定联系人,负责各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并对合作中的各项推动工作负有协调、督导职责。 《善物大宗隐私政策》 【引言】 山东鲁北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善物大宗”)非常重视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我们希望通过《善物大宗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隐私政策”)向您说明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保存、共享和转让这些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访问、更新、删除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s 和同类技术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和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五、您如何管理个人信息 六、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 七、通知和修订 八、如何联系我们 本隐私政策与您所使用的善物大宗平台服务以及该服务所包括的各种业务功能(以下统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息息相关,希望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确认您已经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所写明的内容,并让您可以按照本隐私政策的指引做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本隐私政策中涉及的相关术语,我们尽量简明扼要的表述,并提供进一步说明的链接,以便您更好地理解。您开始使用或在我们更新本隐私政策后(我们会及时提示您更新的情况)继续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即意味着您同意本隐私政策(含更新版本)内容,并且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收集、使用、保存和共享您的相关信息。 请您特别注意: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我们以网站、客户端、小程序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产品和服务。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依据法律法规以及遵循正当、合法、必要的原则而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产品/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由于产品/服务需要而产生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欲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隐私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或基于特定目的将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我们会及时以合理的方式向您告知,并在使用前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我们收集和使用的您的个人信息类型包括两种:第一种:我们产品/服务的基本业务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为产品/服务正常运行的必要个人信息,您需授权我们收集。如您拒绝提供,您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第二种:扩展业务功能可能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此个人信息为非基本业务功能所需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选择是否授权我们收集。如您拒绝提供,将导致扩展业务功能无法实现或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效果,但不影响您对基本业务功能的正常使用。 您须授权我们收集和使用您个人信息的情形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包括一些核心功能。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下列与您有关的信息才能实现这些功能。如果您不提供相关信息,您将无法享受我们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这些功能包括: (1)用户注册 您首先需要注册一个善物大宗账户以成为善物大宗用户。当您注册时,您至少需要向我们提供您准备使用的善物大宗账户名、登录手机号、密码、电子邮箱、公司全称、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电话、联系人名称等,这些信息均属于您的“账户信息”。 (2)下单及订单管理 当您在我们的产品及/或服务中订购具体商品或服务时,我们会通过系统为您生成购买该商品或服务的订单。在下单过程中,您需至少提供您的收货人姓名、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 同时该订单中会载明您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具体订单号、订单创建时间、您应支付的金额、您的备注信息。我们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帮助您顺利完成交易、保障您的交易安全、便于您查询订单信息、及其他我们明确告知的目的。 (3)支付功能 在您下单后,您可以选择善物大宗合作的中信银行所提供的支付服务。支付功能本身并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但我们需要将您的订单号及交易金额信息与这些支付机构共享以实现其确认您的支付指令并完成支付。 (4)您可以使用预约出入库、预约货权转移等功能,发布信息时可能需要使用您的姓名、手机号、地址、照片等个人信息。根据业务场景不同相关信息可能被业务相关方获知或被公开用户获知。 (三)您应充分知晓,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或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与/或服务的故障; 9、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并对报道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10、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您个人信息使用的规则 1、我们会根据本隐私政策的约定,为实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功能而对所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 2、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后,我们将通过技术手段对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将无法识别主体。请您了解并同意,在此情况下我们有权使用已经去标识化的信息;并在不透露您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我们有权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予以商业化的利用。 3、请您了解并同意,对于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除非您删除或通过系统设置拒绝我们收集,否则将被视为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期间持续授权同意我们使用。在您注销账号时,我们将停止使用并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4、我们会对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5、当我们展示您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匿名处理方式对您的信息进行脱敏,以保护您的信息安全。 6、当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隐私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或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会事先征求您的明示同意。请您理解,我们向您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将不断更新变化。如果您选择使用本隐私政策中尚未列明的其他产品与/或服务时,我们会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前通过协议、页面提示等方式向您详细说明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范围并征求您的同意。若您不同意提供前述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该项产品与/或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现有产品与/或服务。 二、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s 和同类技术 (一)Cookies的使用 1、为实现您联机体验的个性化需求,使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发送一个或多个名为Cookies的小数据文件,指定给您的Cookies 是唯一的,它只能被将Cookies发布给您的域中的Web服务器读取。我们向您发送Cookies是为了简化您重复登录的步骤、存储您的使用偏好,进而为您提供偏好设置、帮助您优化对广告的选择与互动、帮助判断您的登录状态以及账户或数据安全。 2、我们不会将 Cookies 用于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 Cookies。您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s,大部分网络浏览器会自动接受Cookies,但您通常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修改浏览器的设置以拒绝 Cookies;另外,您也可以清除软件内保存的所有Cookies。但如果您这么做,您可能需要在每一次访问善物大宗网站时亲自更改用户设置,而且您之前所记录的相应信息也均会被删除,并且可能会对您所使用服务的安全性有一定影响。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1、我们不会与善物大宗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提供; (3) 只有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才能实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核心功能或提供您需要的服务; (4)应您需求为您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5)符合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相应的平台规则)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6)基于学术研究而使用,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7)基于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 2、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关联方共享。但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隐私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我们的关联方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二)转让,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您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进行提供; 3、符合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相应的平台规则)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4、在涉及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三)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根据您的需求,在您明确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您所指定的个人信息;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您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坚信,对于要求我们提供的信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透明。我们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了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执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我们披露的文件均在加密密钥的保护之下。 四、我们如何保护和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保护您个人信息的技术与措施 我们非常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并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数据安全技术措施 我们会采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建立合理的制度规范、安全技术来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修改,避免数据的损坏或丢失。 善物大宗的网络服务采取了传输层安全协议等加密技术,通过https等方式提供浏览服务,确保用户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善物大宗采取加密技术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加密保存,并通过隔离技术进行隔离。 在个人信息使用时,例如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关联计算,我们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SHA256等多种数据脱敏技术增强个人信息在使用中的安全性。 善物大宗采用严格的数据访问权限控制和多重身份认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数据被违规使用。 2、我们仅允许有必要知晓这些信息的善物大宗及善物大宗关联方的员工访问个人信息,并为此设置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和监控机制。我们同时要求可能接触到您个人信息的所有人员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如果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3、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 4、安全事件处置 为应对个人信息泄露、损毁和丢失等可能出现的风险,善物大宗制定了多项制度,明确安全事件、安全漏洞的分类分级标准及相应的处理流程。善物大宗也为安全事件建立了专门的应急响应团队,按照安全事件处置规范要求,针对不同安全事件启动安全预案,进行止损、分析、定位、制定补救措施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溯源和打击。 一旦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同时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当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5、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我们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但我们将竭尽所能提供安全措施保障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您知悉并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出现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杂密码、定期修改密码、不将自己的帐号密码及相关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等 (二)您个人信息的保存 1、您的个人信息将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您使用跨境交易服务,且需要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信息完成交易的,我们会单独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并要求接收方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这些个人信息。 2、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期间,您的个人信息将在为了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之期限内保存,同时将结合法律有强制的留存要求期限的规定确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在超出保存期间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3、请您注意,当您成功注销善物大宗账户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当您或我们协助您删除相关信息后,因为适用的法律和安全技术限制,我们可能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我们将安全地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并限制对其的任何进一步的处理,直到备份可以删除或实现匿名化。 4、如果我们终止服务或运营,我们会至少提前三十日向您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五、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善物大宗非常重视您对个人信息的关注,并尽全力保护您对于您个人信息访问、更正、删除以及撤回同意的权利,以使您拥有充分的能力保障您的隐私和安全。您的权利包括: 1、访问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您有权随时访问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您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页面中可以直接清除或删除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已经获得您的独立授权。若我们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不能保证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系统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3、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您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撤回我们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全部授权。 请您理解,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4、注销账户 您可以在我们的产品中直接申请注销账户。您注销账户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与/或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将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六、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 1、我们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监护人的同意。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我们不会主动直接向未成年人收集其个人信息。对于经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监护人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共享、转让或披露此信息。 3、如果有事实证明未成年人在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注册使用了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我们会与相关监护人协商,并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1)对于收集到的儿童个人信息,我们除遵守本隐私政策关于用户个人信息的约定外,还会秉持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严格遵循《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存储、使用、披露,且不会超过实现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须的期限,到期后我们会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2)当您作为监护人为被监护的儿童选择使用善物大宗相关服务时,我们可能需要向您收集被监护的儿童个人信息,用于向您履行相关服务之必要。在具体服务中需要向您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事先取得您的授权同意,并告知您收集的目的和用途。如果您不提供前述信息,您将无法享受我们提供的相关服务。此外,您在使用晒单、评价及问答功能分享商品相关信息时可能会主动向我们提供儿童个人信息,请您明确知悉并谨慎选择。您作为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若儿童本人需要注册或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您应正确引导并予以监护。 (3)儿童或其监护人有权随时访问和更正儿童个人信息,还可以向我们提出更正和删除的请求。如您对儿童个人信息相关事宜有任何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联系我们。我们会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七、通知和修订 1、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随着善物大宗业务的发展,本隐私政策也会随之更新。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依据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通过在善物大宗网站上发出更新版本并在生效前通过网站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提醒您相关内容的更新,也请您访问善物大宗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隐私政策。 2、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我们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或在浏览页面做特别提示等方式,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本隐私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八、如何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潘店镇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 0531-5568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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