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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与相关约定 第一条善物商城的定义及服务范围。 善物商城企业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系由山东省鲁北煤炭配送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创建,向生产商、经销商、仓储、加工、终端用户等提供全面网上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提供的服务包括现货销售、现货采购、信息发布、销售专区、商情资讯等服务。 在甲方平台,乙、丙双方可以实现现货采购销售。乙、丙方在熟知甲方《善物商城企业购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注册为平台会员,并享有“免费建立商铺”、“在线查询订单状态”、“在线查询资金状态”等平台提供的会员服务。 第二条 善物商城现货销售流程。 1、丙方在平台中乙方商铺中选购产品,产品选购结束后在线下订单。 2、订单经平台确认后丙方付款至乙方在甲方银行主账户中预留的附属账户。 3、资金经甲方查询到位后,甲方通知乙方发货并在平台订单中进行“发货”。 4、丙方在收到订单货物后向甲方提供货物收货证明,甲方在平台订单中进行“确认收货”操作。 5、乙方可在平台对状态为“确认收货”的订单资金提出提现申请,经甲方确认后资金自动划转到乙方在甲方预留的“提现账户”中。 6、线上流程结束,线下乙方为丙方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章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平台会员用户乙方、丙方在平台注册、平台使用过程中提供自身资质证明等必要的资料,以供甲方及甲方合作银行进行查验等工作。 2、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平台相关规则的会员用户做出销户处理。 3、甲方平台采用符合国际信息准则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信息。这些措施包括技术和程序上的步骤,可防止用户的数据被误用、非法访问、泄露、丢失、更改或破坏。 4、甲方有义务保障丙方在交易过程中,确认收货前的资金安全。 5、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正常提出“提现申请”时对乙方资金提现及时进行确认操作。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注册成为甲方平台会员用户后,有权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商铺服务”、“在线资金查询”、“在线订单查询”等甲方平台会员服务。 2、乙方须接受并认可《善物商城企业购服务协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平台运营中如第二章第一条1中所述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乙方在平台上提供的文字,印鉴、产品等相关图片及影像资料和乙方在网站上所做操作,均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在注册成为甲方平台会员用户后,有权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商铺服务”、“在线资金查询”、“在线订单查询”等甲方平台会员服务。 2、丙方须接受并认可《善物商城企业购服务协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提供平台运营中如第二章第一条1中所述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丙方在平台上提供的文字,印鉴、产品等相关图片及影像资料和丙方在网站上所做操作,均为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免责条款 甲乙丙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指令及非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责任所导致的通讯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迟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两方,并根据另两方的请求提供相应的官方证明。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后,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并及时地将处理方案告知有利害关系的其他方。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或两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其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享有依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保密信息 三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获知的另两方资料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三方保密的事项,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均不得向除另两方外的第三方披露或公开,也不得用于除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用途,三方对保密期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应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一条在协议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差错、事故和案件,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二条有关本协议的任何疑问,甲、乙、丙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和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三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协议的生效、修订和终止 第八章 附则 一、权利 1、权利 二、义务 1、甲方平台采用符合国际信息准则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信息。这些措施包括技术和程序上的步骤,可防止用户的数据被误用、非法访问、泄露、丢失、更改或破坏。 2、甲方 银企直联的交易方式和安全。 银企直联采用数字签名交易方式, 即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为乙方办理银行业务的合法有效印鉴。 甲方发放的CA证书是乙方发送电子指令时,甲方用以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CA证书密码由乙方自行设置并保管。甲、乙、丙三方均认可在银企直联中采取数字证书方式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一条 银企直联服务收费。乙方应按照甲方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并在此授权甲方从乙方指定账户中主动扣收。具体收费依据甲方公布的标准执行。 乙方签署本协议并使用银企直联的行为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现行的收费标准。同时,甲方有权通过网站、营业网点或媒体等任何一种公告方式公告其收费标准的变更。乙方在公告发布后仍然使用甲方银企直联服务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公告的变更标准。 第二条 乙方发出电子指令后,如发现因自身原因造成指令未能正确交易,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并告知乙方调查结果;如乙方接收到甲方执行其电子指令的结果信息不明、乱码、不完整,应当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之日起的三个银行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十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告知乙方。电子指令一经发出,乙方即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指令。 第三条 甲、乙、丙三方应指定联系人,负责各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并对合作中的各项推动工作负有协调、督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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